建筑工程技术学院2016届毕业生:
根据学院要求,现将2016年毕业实践省外答辩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外答辩时间及地点
1.深圳答辩点
(1)答辩地址: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102号;市内乘公交车到沙头角海关站下车即到)
(2)答辩时间:2016年06月14日(星期二)9:00—11:30
(3)联系教师:王洪健(13936396360)
(4)联系学生:刘 伟 (15622203049)
拟接收:广州、深圳、海南、福建等地区实习的学生
请拟在深圳答辩的实习生与刘伟 (15622203049)联系申请备案并参加答辩。
2.北京答辩点
(1)答辩地址:北京希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地铁1号线万寿路站,东南出口出,沿万寿路南行500米,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部;要求学生本人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办理通行证用)
(2)答辩时间:2016年06月14(星期二)日9:00-11:30
(3)联系教师:梁 彬 (13903613891)
(4)联系学生:董婉秋(13716169424)
拟接收北京、天津、河北等北京周边地区实习生
请拟在北京地区答辩的学生与董婉秋(13716169424)联系申请备案并参加答辩。
3.成都答辩点
(1)答辩地址:成都市新津县普兴镇徐家渡社区中建一局二公司成都市新津县杨柳河滨河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部
(2)答辩时间:2015年06月14日(星期二)9:00-11:30
(3)联系教师: 南振江(18646649268)
(4)联系学生:王艳霞(17760535981)
拟接收:在四川、重庆、云南等西南地区实习的学生。
请拟在成都答辩的实习生与王艳霞(17760535981)联系申请备案并参加答辩。
二、答辩程序:
1. 评委会传阅答辩学生实习成果;
2. 答辩学生自述,3~5分钟;
3. 评委针对答辩学生的实习成果和自述提出问题,并由答辩学生作答;
4. 答辩学生发表意见;
5. 答辩小组给出初步的评定成绩。本名同学答辩结束。答辩的最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进行确认,对优秀和不及格的成绩要进行细致的复核,并由实习答辩小组进行详细的说明。
三、参加答辩须知:
⑴学生在答辩时,请携带按要求完成的顶岗实习手册一份(需要盖章的部分需加盖公司或项目章)、实习报告三份、一式二份就业协议书(正反面打印)(加盖公司章写清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企业机构代码,学生个人信息;请答辩同学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
⑵省外实习的学生在答辩结束之后,可根据企业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交接好工作之后返回。
⑶凡不在答辩点实习的同学,可本着就近原则到相应地区或者返至哈尔滨进行答辩。但请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经确认后给予安排答辩事宜。
四、答辩成绩评定办法:
按照学生的实习成果及答辩情况,学生的实习表现综合进行评定毕业答辩成绩。
答辩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建筑工程技术学院
2016年6月1日